九月的事了。

 

其實是一件小事,事件算是解決,訓導處老師打電話來跟我解釋一番,雖說我並不覺得未來情況會有多大改善,但我還是得相信老師,再持續觀察了。這裡只是想紀錄一下,也做未來觀察參考。


話說一天晚上我們在睡前母子談心(其實是我逼Bubu講學校的事,哈哈),Bubu提到他在下課時間被糾察隊抓到罰站100秒。我當下是頗震驚,因為個人對糾察隊制度本就頗不以為然,加上覺得老師怎可以給學生處罰學生的權力,加上Bubu這小子到頭來根本不清楚自己為啥被罰(其實是安全理由,不該在走廊上跑步啦),還有他跟我說很多人「被抓」,心裡就覺得非反應不可,跟老爺討論後,就試著找機會跟老師表達立場。種種原因,最後我以mail書面方式跟老師說,反應了幾點:大致就是個人很反對糾察隊這種制度。『監管』的行為,不應該由小朋友執行,不希望養成小朋友認為自己「年紀大、懂的多,就可以管人」,甚至有「藉機覇凌」的行為產生。以及小朋友不知被罰的理由,以後避免被罰的方法就是不要碰到糾察隊被抓到就好


老師收到我的信後,馬上轉達給訓導處,訓導處也急著找我解釋(我還滿訝異學校處理的速度,不知是私校的關係,還是現在所有學校都很怕家長?)。大致上,訓導處解釋說:學校糾察隊由高年級各班輪流,主要是協助導護老師指揮交通、維護下課時間的安全秩序,防止小朋友受傷。他們並沒有賦予糾察隊有罰站小朋友的權力,這樣的事情發生,應該是有些小朋友自己以為可以這樣,或是他們模仿老師這樣處理的。訓導處下次會再注意糾察隊的訓練並提醒,不再讓這樣的事發生。


訓導處老師相當客氣,一直跟我說糾察隊的目的是為了安全及協助老師,很怕我誤會,還跟我說「名額很少,小朋友會爭著當」,「所以難免會有小朋友覺得很神氣,較沒分寸了些」,也還說「我們以後會更注意遴選方式,會提醒各班老師要挑的小朋友」、、、


我真的理解訓導處老師的出發點與難處,其實我只要確定糾察隊無此權力以及以後老師會多注意他們管理制止危險動作的方法即可。(雖然心裡想的是就把糾察隊給廢了吧,呵呵。)

 

l   說真的,糾察隊上任時,老師應做好「職前訓練」,教導他們可能發生的狀況與處理的方式與技巧。發生這種小朋友自己濫用職權狀況,職責與權力模糊不清,我覺得老師是有責任的。

l   這不是單一事件,Bubu跟我說他還看到有人被「關在」樓梯轉角(可能就是站在樓梯轉角不准動吧);班導師也說他看到都會制止糾察隊。

l   訓導處老師本還以為我是心疼Bubu被罰站或被記名字咧。其實真的不是,我只是不喜歡小朋友覺得有「管訓別人」的權力。(現在當官的以及民代們不都這樣?以「爲你好」之名,行凌覇之實)

l   老師本想追查是誰,我說不需要。(我是覺得應該很多個啦,說不定有些老師也默許咧,好啦,我太小人了。)

l   老爺說我的信語氣太重了些。咦?會嗎?我只是直接而已啊!唉,果真不是寫公文的料。

l   其實,老爺與我都很怕讓Bubu被貼標籤咧,哈哈,我們是俗仔。

l   還是大感謝學校的迅速回應啦,辛苦了。

 

 

這是今年暑假中,頭髮最長的時候了。現在老師都會叮嚀要剪頭髮,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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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samm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